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》近日發布。
《意見》提出了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主要目標,包括持續推動國內市場高效暢通和規模拓展,加快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,進一步降低市場交易成本,促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升級,培育參與國際競爭合作新優勢。
《意見》將強化市場基礎制度規則統一,完善統一的產權保護制度,依法保護企業產權及企業家人身財產安全;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,嚴格落實“全國一張清單”管理模式;維護統一的公平競爭制度,堅持對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、平等對待;健全統一的社會信用制度。
《意見》提出,破除地方保護和區域壁壘,指導各地區綜合比較優勢、資源環境承載能力、產業基礎、防災避險能力等因素,找準自身功能定位,力戒貪大求洋、低層次重復建設和過度同質競爭,不搞“小而全”的自我小循環,更不能以“內循環”的名義搞地區封鎖。
將及時清理廢除各地區含有地方保護、市場分割、指定交易等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,全面清理歧視外資企業和外地企業、實行地方保護的各類優惠政策,防止招商引資惡性競爭行為。
統籌增量建設用地與存量建設用地,實行統一規劃,強化統一管理。加快發展統一的資本市場,選擇運行安全規范、風險管理能力較強的區域性股權市場,開展制度和業務創新試點,加強區域性股權市場和全國性證券市場板塊間的合作銜接。
此外,意見還提出要建立健全全國性技術交易市場,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,建設全國統一的能源市場,推動油氣管網設施互聯互通并向各類市場主體公平開放,研究推動適時組建全國電力交易中心,建設全國統一的碳排放權、用水權交易市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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